白江峰、武晓梅因保管不善,将朔州市房权证字第ZY-SP3-12-01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房屋坐落:开发区双拥街南侧军苑小区4#-6-401,面积:113.63平方米,用途:住宅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作废。

特此公告

公告单位: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4年7月5日